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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家——勃拉姆斯

勃拉姆斯

----约翰奈斯.勃拉姆斯(1833-1897)德国十九世纪后半叶最卓越的、古典乐派最后的一位作曲家。1833年5月7日勃拉姆斯生于汉堡一个职业乐师的家庭里。他童年生活十分贫困,十三岁便在酒店里为舞会弹伴奏,在剧院帮助父亲演奏。与此同时,为了多得报酬,他还写了不少沙龙音乐作品,包括多种舞曲、进行曲和管弦乐曲改编曲等。他曾从师戈赛尔、马克逊学习钢琴,一生中交游颇广,尤其得到舒曼夫妇及约.阿希姆的赏识与支持。他是创作与演奏并重的作曲家。但他没有进过音乐学校,靠他自己的勤奋好学、他的卓越才能和对自己所献身的事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觉悟。他的成熟的作品证明了他掌握着登峰造极的艺术技巧和才华。他的作品兼有古典手法和浪漫精神,极少采用标题。交响曲作品中模仿贝多芬的气势宏大、笔法工细、情绪变化多端、时有牧歌气息的流露,而仍带有自己的特点。他重视奥地利民歌,曾作有九十余首改编曲。所作形式繁多的重奏曲,提高了室内乐的地位。此外,他还作有二百余首歌曲、四部交响曲、一批钢琴小品与主题变奏曲、协奏曲,其中以《D大凋小提琴协奏曲》、《a小调小提琴、大提琴双协奏曲》最为著名。六十年代,他定居维也纳,把当时欧洲这个音乐中心作为他的第二故乡。l897年4月3日他在维也纳逝世----勃拉姆斯的交响曲的构思之宏伟和规模之庞大,同他的先辈有很密切的联系:他的音乐戏剧性可说来自贝多芬,对民间歌曲、舞曲等体裁的兴趣显然效法于舒伯特,他个人热情的叙述音调,则使他更接近于舒曼。他继承贝多芬交响乐的传统,吸取了深刻的人道主义和热烈的爱国主义精神,着力表现时代的精神风貌和斗争生活,他的作品成为继贝多芬之后西欧交响音乐的杰出典范----如果同奥地利交响乐作曲家布鲁克纳相比较,布鲁克纳的九部交响曲好象都是从一个统一的结构派生出来的,而勃拉姆斯的四部交响曲却各有其不同的思想内容,各自形成一部独特的音乐戏剧:《第一交响曲》象史诗那般宏伟,可以看到贝多芬"从黑暗到光明"的构思的强烈影响;《第二交响曲》是风俗舞蹈性的抒情诗;《第三交响曲》是一曲悲壮的颂歌,但它的戏剧性的终曲却令人神迷心醉;而《第四交响曲》的戏剧性发展则几乎达到古典悲剧的境界。 就其历史功绩而言,在德国音乐史中,人们时常把勃拉姆斯同巴赫与贝多芬相提并论,把他们比作三个主要支柱,即根据巴赫(Bach)、贝多芬(Beethoven)和勃位姆斯(Brahms)姓名的第一个字母总称为"三B"。